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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届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初选名额分配

 海洋工程学院

19

 建筑工程学院

24

 机电工程学院

42

通用航空学院

5

     现代汽车学院

1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6

   会计学院

32

   商学院

27

   人文与旅游学院

24

 创意设计学院

18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方式

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http://sdgxbys.cn,建议用电脑进行填写相关信息)。

五、审批程序

(一)二级学院初选

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在规定的名额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并组织初选人员在“信息网”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二)二级学院审核和公示

二级学院评选工作负责人登录“信息网”对初选人员进行审核,无误后将初选人员名单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三)初选材料提报

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月6日前将优秀毕业生成绩单、初选人员名单(附件1)和评选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送学生工作处(团委)天润楼317室。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rzxsglk@126.com,联系人:李尚儒,电话:7987055。

(四)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团委)对二级学院提报的初选人员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五)评选主管部门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J急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审表)。

(六)打印装档

学校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院、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奖励

经核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六、其他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初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评选和报送的,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出现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评选名额且不再后补。

(三)在评选过程中出现投诉并经核实确实存在责任问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

1.2020届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2.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情况

3.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

4.山东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生及院系用户网上办理说明 (2019年版本)  

                 

 

 

学生工作处(团委)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