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增强班费收支合理性和透明度,规范班费的管理,培养学生理财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提高班费(资金)的使用效益,现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费的来源及构成
1.根据需要在开学时统一收取班费。各班班费需按学期收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收缴,班费的收缴须经助理辅导员同意后进行。上学期班费余款计入下学期收取之内,其他特殊情况须申报团总支审批方可代收和使用。
2.凡是给予班集体的奖励、勤工俭学、赞助等其它款项收入,一律纳入班费管理。
第三条 班费的支出及用途
1.班费的使用要真正体现取之于同学,用之于同学的思想,切实做到使用得当,开支合理。
2.班费主要用于班级集体活动及班级管理事务等必要项目的支出。
3.用于必要的学生和班干部奖励。
第四条 班费的管理
1.班费在助理辅导员指导下,在院部学生会生活部与本班全体同学的监督下,由班委统一管理、使用。班级同学有权质疑班费开支情况,生活委员出具证据, 生活委员有义务逐项进行解答,无法解释和出具证据的可向辅导员进行反映,并由班委负责赔偿。
2.班费由生活委员负责保管,生活委员做好记载,开支经助理辅导员批准后方可支出,未经过批准违规支出的费用,由生活委员负责填补。
3.各班助理辅导员对班费的收取和使用起指导和监管的作用,对本班班费不直接支取。学生转学或毕业时,助理辅导员需督促班委会告知班费使用情况,并将多余班费退还该学生。
4.每学期结束倒数第2周由生活委员出具明细账清单,并将清单在班会上进行公布,班费开支清单需经班委全体成员签名,同时将清单和班费剩余情况报助理辅导员和院部学生会生活部备案。
6.未经同意本班任何同学都无权挪用本班班费。有违规使用或挪用班费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该责任人或班级的各项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与纪律处分。
7.成立以团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监管小组,负责对本院部各班的监督和定期检查。院部学生会生活部不定期对学生班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审计结果备案。
第五条 班费的使用:
1.班费为班级集体共有财产,必须用于学校、班级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2.班费支取项目中用于购买商品的,须开据票据,经办人在票据后填写摘要说明、签字。
3.班级内的奖惩需花费班费的,须经助理辅导员同意后发放,并由负责同学做好记录,做到准确无误、公正、合理。
4.班费使用完毕后,使用者需尽快凭正式发票(应有两人以上经办人在发票背后亲笔签字)到送交到生活委员处确认后签字,并经助理辅导员审核后予以报销,生活委员记好开支明细账,并保存好账目。
5.对于同学中生活确有困难需暂时借取班费的,可由本人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助理辅导员同意后借给该生,借出的班费须在指定日期内(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归还。如在指定日期内不能偿还的,须提出书面续借申请。
6.负责管理班费的干部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性,严格审核支出费用的用处及价值。
7.班费的支出提倡节俭,反对铺张浪费。
第六条 说明
1.规定如若与学院的有关文件要求不符,将以学院要求为准。
2.办法从行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学生处。